最近越來越多人跑來找湯姆大叔,而這陣子大概七成以上的問題,都跟「離職」、「轉職」相關:
「我要選什麼工作比較好?」
「我想離職,該如何開口?」
「我打算離職了,應該做哪些準備?」,
選工作這件事課題太大,牽涉到每個人的生活型態與目標,很難三言兩語道盡;開口講離職,則要看平常跟老闆的關係與相處模式如何,這兩件事有比我更適合的人能給建議(Happy Run 樂駿的 Beth 快出來揮手打招呼)。今天我想跟大家談談,離職前應該做哪些事情,才能更漂亮地轉身離開。
很多人提離職的時間,會選在勞動契約明定期限的最後一天,目前聽到大部分的案例是一個月。當然照契約走是絕對不違法,但別忘記法律只是底線,不代表實務上沒有任何缺漏。舉例來說,階級越高、或者越需要專業能力的職位,離職前公司需要做準備的時間會越長,找人接替、交接細節等全都不可馬虎。我有一些在職場打滾多年的朋友,即便勞動契約只載明一個月前告知即可,但為了盡到相關責任,他們還是會在至少三個月前通知公司,確認接手人選並逐步完成交接後才離開。各位朋友不要小看這一步,因為關係你離職後在前公司留下的印象,之後任職的新公司也可能打聽你以前的名聲如何。若是留下積怨,或許會影響將來發展與升遷的可能性。之前聽過有朋友告知即將離職後就什麼都不管,沒等公司找到新人選更沒好好交接就走,不僅為難同事、增加他們的工作量,更引起雇主不滿,放出風聲不讓此人在相關圈子繼續發展。雖然放風聲這種做法有些極端,未必夠聰明,且離開的朋友可能另有考量等等,但也足見這一步如果走錯,是會留下後遺症的。
另外一點,如果有之前沒休完的假期、打算在離職前休掉的話,記得要把這段時間一併考量進去。比方說剩下的假期有二十天,如果一個月前才提離職,那能交接的時間就沒多少了,一定會對公司帶來困擾,所以更早提出才是比較好的做法。還有,即便是待退中,已經不再執行相關職務,身分上還是這間公司的員工,在辦完手續正式離開前,還是要關注公司的動態,不要一交接就把工作群組全退掉,甚至讓老闆跟同事找不到人。這種小細節,還是要多注意的。
最後提一下交接的細節,我建議大家一定要用文字留下紀錄,尤其是電子郵件,並且要發副本給主管與相關工作的同事,除了給新接替的人選一份指南、參考依據,也是自保、證明自己有做好相關事項。Line、Messenger 等通訊軟體則不建議,因為一旦換手機、帳號出問題或被對方封鎖的話,衍生爭議時會很難舉證。
地球是圓的,即便不會再共事,日後也總是有機會相見。與其「割袍斷義」,不如「好聚好散」,除了平時工作要做得漂亮,離職也要離得夠漂亮,才不會留下遺憾與瑕疵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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